【公告】滔滔图标点亮最新规则!(7月22日最新修改) (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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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流泪的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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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照顾因没有手机或无法进行手机关联从而点亮获取滔滔图标的叨友,本着更好更体贴为叨友服务的宗旨,滔滔官方人性化修改了图标点亮规则,具体如下:

 

满足下面几个条件即可点亮QQ上的滔滔图标

 

1、   成功上传头像获得叨客身份证

2、   成功邀请5名QQ好友成为自己的叨友

3、   在滔滔的活跃天数达到15天以上

 

 注:邀请的前提必须互为QQ好友,且不是自己的叨友!

有效点亮图标的活跃天是从4月28日以后开始计算!

 


如何邀请?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通过E-mail邀请(每天只能邀请5人);另一种是通过QQ发送链接邀请,如下图所示:

 

图1



图2

 



 

对于接收到邀请的用户,如果已经登录,请直接接受邀请如果没有登录,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是滔滔用户的,接受邀请--登录--返回原页面接受邀请
2、不是滔滔用户的,接受邀请--登录--填资料--完成注册后返回原页面接受邀请 才能邀请成功,成功记入邀请名额。

 

注 :只有按照上面的邀请步骤操作后才算邀请成功,且记入邀请名额,否则,都不会被记入邀请名额内。

      

       如有用户会疑问,为什么已经有5个叨友了,图标却还是不亮,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因为在你的5个叨友里面,真正算是邀请成功的可能只有3名,而另外2名是通过其他渠道加的叨友,这样就不算在邀请名额内,所以你的邀请数只有3,不满足点亮图标的标准,因此不能点亮。

       

        若想知道您还缺少什么条件点亮图标,请将鼠标放在“我的叨客”里的个人资料下面的滔滔图标上,即会有提示,告诉您还缺少什么条件。如下图所示:



解释说明:

 

滔滔的活跃天数定义为:当天在滔滔上有发唠叨,则活跃天加1,一天之内发1条唠叨和发10条唠叨,活跃天都算为1天。

 

对于滔滔的老用户来说,如果发现活跃天统计数字不对,则需要新发表一条唠叨来获取正确的活跃天数。

 

滔滔图标点亮后将不再熄灭,若想熄灭图标详情参见: 【官方通告】滔滔图标点亮后可以选择性熄灭

 

 

 

注:原有手机关联方式点亮获取滔滔图标的用户不会受到影响,图标依然有效。手机点亮图标的用户在手动熄灭后若您想再次点亮图标,您需要满足邀请5个QQ好友成为自己的叨友,并且4月28日以后的有效活跃天数要达到15天以上,才可以再次点亮滔滔图标

 

 

                                                       滔滔管理小组  2008-7-22


流泪的竹子 (43029330) 于 2008-07-22 10:59:29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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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想疯ゞ乄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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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不用担心图标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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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hx MIKO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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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美女妖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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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楼主] 流泪的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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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注意看标题,此贴为最新更新的,将大家有疑问的地方又进行了补充,另外,滔滔官网的贴子也是本人修改并重新发布的,希望各位读贴的时候仔细认真一些。

 

 

特别提示:关于邀请,通过邮件邀请QQ好友,只能是邀请还没有开通滔滔的用户,而通过链接进行邀请的时候,是有没有开通滔滔的QQ好友都可以被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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