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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通过QQ登陆地下城与勇士,并且游戏角色等级达到18级,即可在官网点亮地下城与勇士 图标,图标显示: ![]() 2、图标升级规则: a. 当游戏角色等级达25且决斗等级达到3级,用户可以在官网将图标升级成 ![]() b. 当游戏角色等级达35且决斗等级达到4段,用户可以在官网将图标升级成 ![]() c. 当游戏角色等级达48且决斗等级达到8段,用户可以在官网将图标升级成 ![]() d. 当游戏角色等级达60且决斗等级达到10段,用户可以在官网将图标升级成 ![]() e. 当游戏角色等级达60且决斗等级达到至尊2,用户可以在官网将图标升级成 ![]() f. 当游戏角色等级达60且决斗等级达到至尊5,用户可以在官网将图标升级成 ![]() 3、当角色等级条件低于当前图标等级所需条件时,图标将会自动降级; 4、当用户超过2周(14天)未登录游戏,图标将会自动关闭,如需再次点亮则需要再次登录 游戏,并且在次日在官网选择点亮图标。 温馨提示:需安装 QQ2008beta2或以上版本的QQ,才能显示地下城与勇士图标; 需要安装QQ2008正式版或以上版本的QQ,才能显示地下城与勇士升级图标 (2008正式版暂时还未对外发布,请用户耐心等待)。 |
点亮网址:http://dnf.qq.com/act/a20080613dltb/index.htm
神话小七 (42687880) 于 2008-06-19 06:08:4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神话小七 (42687880) 于 2008-06-23 11:39:0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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